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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财务处会计前台审核岗位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7

中华女子学院财务处会计前台审核岗位外包

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华女子学院财务处会计前台审核岗位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地点:中华女子学院(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3、项目需求:中华女子学院财务处会计科前台审核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遴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本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

2、本项目拒绝具有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同时参加遴选。

三、遴选方式和要求

遴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2);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要求均无不良记录且查询日期晚于本项目遴选公告日期;

5、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详见附件3);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7、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8、供应商近三年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近3年内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可认定为有效证明文件,最多5份);

9、供应商提供给本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

10、本项目服务方案(如拟派遣本岗位人员的资质水平等);

11、报价人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预算共为14万元,超过预算或未提供上述1-7项内容或未密封及装订的遴选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遴选文件未办理书面登记手续,或送达时间晚于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邮寄等方式递交的遴选文件恕不接受。遴选文件正副本共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须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封套写清“【项目名称】遴选文件”及公司名称、联系人等信息并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接收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16时前(北京时间)

接收遴选响应文件地点:中华女子学院南门。

四、付款方式

固定费用部分(占合同总额80%)合同签订后预付50%,6个月后再付50%;浮动绩效部分(占合同总额20%)由财务处按照外包人员工作考核情况拨付。供应商需开具正式的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付款节点后的15个工作日内,学校完成支付。

五、关于服务合同延续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规定“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六、联系方式

电话:(010)8465962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七、其它内容详附件: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财务处会计前台审核岗位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需求

附件2:报价一览表

报价须包括所有相关费用,发票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附件3: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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