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内容:中华女子学院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地点:中华女子学院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遴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本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
2、本项目拒绝具有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同时参加遴选。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垃圾清运、消纳服务。
4、最近二年经营活动业绩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供应商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及供应商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三、遴选方式和要求
供应商以书面密封形式将遴选文件送至中华女子学院,遴选文件应包括:报价一览表(费用报价及清洗方案等)、经国家工商机关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人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垃圾清运消纳方案、服务承诺书、主要垃圾清运消纳维保业绩的合同文件等)。
本项目预算为25万元,超过预算的遴选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遴选文件未办理书面登记手续,或送达时间晚于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遴选文件恕不接受。遴选文件正副本共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必须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封套写清“【项目名称】遴选文件”及公司名称、联系人等信息并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接收遴选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6日16时前(北京时间)
接收遴选文件地点:中华女子学院教学图书综合楼1011室。
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8465919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五、其它内容详附件: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需求(第二次)
附件2、报价一览表。
报价须包括所有相关费用,发票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